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通讯员周庆华)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按照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日,郑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春波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志伟等人的陪同下,前往位于新密辖区的包保单位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郑州城市职业学院、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调研督导食品安全等工作。
新密市委书记陈春梅、市委副书记张治怀、新密市副市长焦成举、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晨等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在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郑州城市职业学院、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宋春波一行分别听取了3家学院相关负责人对该院整体工作情况和食品安全的工作介绍,实地查看了3家学院食堂就餐环境和后厨卫生等情况。
就食品安全问题,宋春波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抓好常态化防控学校要配备食品安全员,强化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保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
二要提升工作合力,确保“四个最严”要求有效落实属地检察院要不断加强与属地党委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担负起食品供应安全的法律监督责任,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三要努力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属地检察院要注重办理公益受损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打造“食安郑州”品牌形象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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