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3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在组织抽检的酒类,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5类食品424批次样品中,其中合格样品41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01北京渝都仁和餐饮有限公司海淀第二分公司使用、消毒的茶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2北京王兰梓硕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03北京吉美嘉商贸中心经营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4北京还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5北京市松榆东里商贸有限公司张海林经营的香芹
,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06北京建民超越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鮰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07北京鑫启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辣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鑫启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查处情况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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