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冀保城罚决字〔2023〕第8号)内容显示,北京通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挖断朝阳南大街与农科路交口西北角南北走向的DN300供水管道为城市公共供水主管道。
3月9日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执法人员李鹏、李庆峰现场核查,北京通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损坏DN300城市供水管道,危害城市供水安全。当日,该局立案调查。
通过6份证据证明,该局认为, 该公司挖断城市公共供水主管道的行为, 违反了《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该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根据《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在城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行为的,可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依法处理依据保定市供水有限公司《情况说明》中朝阳路路面改造项目施工方北京通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挖断朝阳南大街与农科路交口西北角南北走向的DN300供水管道为城市公共供水主管道和《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41条)中“地处供水管道主线的,可处五万元的罚款”的规定。
来源: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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