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家装需要向某经营部购买地板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商定了型号、价款、数量等王某共计支付货款18450元之后在安装过程中王某发现地板有较多虫眼且存在胶水填充等问题并非老板曾某所称的实木地板
后在双方协商过程中曾某向王某发送了地板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地板的质检报告图片但王某通过企查查APP核对该厂家成立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而曾某提供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10年5月28日质检报告时间也在2020年5月28日之前
王某认为该经营部存在欺诈行为向崇川法院起诉主张“退一赔三”承办法官前往王某家中进行勘验发现地板均整齐码在客厅外包装上生产厂家与曾某所述不一致地板本身未有任何识别标准撕开底部薄膜有较大异味且曾某发给王某的图片经过PS处理
3月15日,崇川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曾某向王某共计退赔35000元作者:速裁庭 郁 华原标题:《地板有虫眼,商家P了张质检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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