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主要规定了明确举报处理基本要求,规定受理要求,完善办理程序,规范分类处理要求,细化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等制度《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在受理环节,《规定》要求,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并说明理由;15日内未告知实名举报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在办理环节,《规定》明确提出,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作出如下处理:未发现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时效的,终结调查;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但具有不予处罚情形的,不予处罚并责令改正;认定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及时立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同时指出,电信主管部门无法按照前款规定期限调查完毕或者作出上述处理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一次,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处理进度和延期情况。
同时,《规定》要求,电信主管部门答复实名举报人,内容应当包含认定的基本情况、处理决定及理由。对于受理的举报,电信主管部门作出处理答复前,举报人主动撤回举报的,电信主管部门不再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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