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志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5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收入确认,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关于主要客户等同壁财经了解到,创志科技是一家专注于制药装备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 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致力于为制药企业提供药物固体制剂领域的 全套定制化智能解决方案。
发行人销售制药设备产品不满足新收入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三项原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不适用在某一时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发行人销售制药设备产品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通过验收方式确认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64%、97.83%、97.04%及 98.28%,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是发行人主要的收入确认方式;通过签收方式确认收入的金额及比例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验收方式确认的收入呈现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偏高的特点,其季节性分布特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特征相匹配;签收方式确认的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小,主要为配件销售,销售具有偶发性,使得其各季度收入分布不存在较规律的季节性特征。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9 年度 至 2021 年度,平均主营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60%,增速较高,且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增幅高于 2020 年度,与公司情况较为接近。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比 2020 年度增长 8,360.55 万元,增幅为 66.70%,主要系流化床系列收入增长 6,621.89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1)制药行业的政策影响逐步显现,促进了公司销售收入增长;(2)通过前期实验型设备的推广,公司产品性能逐步受到市场认可,客户采购公司生产型设备的意愿进一步增强,推动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3)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效率的影响较 2020 年度有所减弱,以及公司 2019 年底搬厂,产能扩张为业务规模提升提供了充分支撑。
公司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情况与部分 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业务变化情况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以自有销售团队开拓市场作为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通过维护现有客户、不断开发潜在客户,持续获得新的订单以及潜在项目的业务机会。
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客户拓展维护以及订单接洽,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及国际展览会、开展制药生产工艺及监管政策的宣传推广、现有客户推荐等方式拓展客户,并通过竞争性谈判及招投标等形式最终获取项目同时,公司也存在使用居间服务商为公司开拓市场获取客户的情况,但居间服务商主要提供协助沟通、客户拓展、客户关系维护、回款管理等服务,公司最终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此外,公司不断提高研发水平,提升公司在制药装备行业的技术优势,利用新技术及新产品挖掘新的业务机会发行人主要客户所在制药行业对制药装备供应商不存在行业通行的强制认证规定,主要根据下游客户自身规定及流程逐步建立合作关系,通常双方开展合作前需要经过工厂参观、技术洽谈等流程,因此双方签署购销协议并开展合作即 代表发行人已成为经客户认可的设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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