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华洋博远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2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24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华洋博远商贸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N6AB3M工商注册号110114027910191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翟庆华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从广州珠海润之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了商标“LATTLIV”、“透气日常防户型口罩10片装-白色350mm*140mm”,进货量45包,进价是4.7元/包,标价是7.9元/包,共售出45包,库存0包。
上述产品在2022年9月21日,由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抽样人员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不合格该产品的货值金额是355.5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是144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4元;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4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6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06-06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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