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沅陵县全华副食批发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沅市监罚决字﹝2023﹞0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沅市监罚决字﹝2023﹞029号。
处罚类别其他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6处罚内容对你(单位)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没收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的芬达橙味汽水3瓶;对你(单位)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事实1、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机关怀化市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2MB1618179T
数据来源单位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2MB161817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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